关于宁波市国际“诉仲调”一体化项目 窗帘采购的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宁波国际仲裁院对窗帘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请各有意向的供应商认真审阅以下内容,按要求准备比选文件,准时参加,超出截止时间不予受理。
01 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1 | 宁波国际仲裁院窗帘采购 | 1套 | 7.5295万元 |
备注:报价应包含主材、辅料、运输费(含装卸货)、安装调试费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02 技术服务及样品要求
技术要求:附件1
样品要求:
①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样品上标注供应商名称和样品品名。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供货产品的质量需与所提供样品一致。
②样品按下表顺序标注样品序号和名称,中选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归还,作为合同签订后窗帘验收依据之一。
③供应商提供样品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尺寸 | 备注 |
1 | 布帘 | 1套 | 400*500mm | 带轨道 |
2 | 纱帘 | 1套 | 400*500mm | 带轨道 |
3 | 卷帘 | 1套 | 400*500mm | 带卷轴 |
03 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2025年12月23日14:00前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nbzcwyh@163.com
报名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②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3日14:00前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8楼。联系方式:简老师,0574-87657498。
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
比选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比选截止时间前密封。具体编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后附格式,如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①比选响应文件封面(附件2);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
④比选响应函(附件4);
⑤近三年内的相关业绩(提供合同);
⑥报价一览表(附件5);
⑦报价明细表(附件6);
宁波市国际仲裁院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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