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际仲裁院(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编外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

2025-07-03 17:16 综合处

按照《宁波国际仲裁院(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编外人员招聘公告》规定的程序,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详见附件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报考岗位

笔试成绩

1

戚诗颖

330281********4128

办案秘书

73

2

杜思思

420322********5122

办案秘书

73

3

顾玲滟

330682********122X

办案秘书

72.7

4

黎加杏

360312********2026

办案秘书

72.5

5

江盛祥

340702********0543

办案秘书

72.2

6

徐凯琳

330225********156X

办案秘书

71.7

7

张璐

411402********0029

办案秘书

71.7

8

卢琪

420281********0015

办案秘书

71.7

三、参加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9:15至11:45,下午14:00至16:00。

2、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8楼图书室(宁波仲裁委员会)

3、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照《宁波国际仲裁院(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编外人员招聘公告》的要求做好资格复审材料准备工作,携带以下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签字的《宁波国际仲裁院(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录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英语相应水平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

(5)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6)近期本人免冠一寸照1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联系人:

宁波国际仲裁院徐老师,联系电话:87657498

宁波国际仲裁院杨老师,联系电话:87817923

监督电话:89189650

附件:宁波国际仲裁院(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表.xlsx


拟稿:杨婷婷

一审:简明

二审:徐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