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22-02-08 23:51 综合处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宁波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承担仲裁案件的受理、审查,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制作仲裁文书,仲裁员管理、培训和联络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学历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办案秘书

4

办理仲裁案件的受理、审查和仲裁文书送达、协助开展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审理记录仲裁咨询等。

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35周岁以下;

2、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

3、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4、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优先。

办案秘书

兼司机

1

办理仲裁案件的受理、审理等工作,同时兼任驾驶员岗位,负责送达仲裁文书等相关工作。

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35周岁以下;

2、男性;

3、驾驶技能娴熟,驾龄5年以上,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宁波仲裁委员会招录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及专业、学历、学位、驾照等相关证明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nbzcwyh@163.com进行资格审查。

收到通过资格初审短信的应聘者,请打印《宁波仲裁委员会招录报名表》本人签字,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照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8楼(宁波仲裁委员会)。

四、招聘程序

本委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择优录取。

 

 

五、合同签订

拟聘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六、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月18日17:30止

七、咨询电话:0574-87657498徐老师,0574-87817862胡老师。

  


   附件:宁波仲裁委员会招录报名表.docx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