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员会招募仲裁法律志愿者公告
2020-02-15 13:46
综合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委政府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三服务”专项行动,根据《宁波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仲裁法律服务的通知》(甬仲发〔2020〕4号)文件要求,特招募组建仲裁法律志愿者服务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1、招募范围:本委第六届仲裁员(宁波地区);
2、招募数量:100名;
3、志愿者要求:热心热爱公益服务,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仲裁专业法律服务,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持。
4、报名方式:徐老师0574-87657498、胡老师0574-87817862。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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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仲裁法律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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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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