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宁波地区仲裁员聘书颁发仪式暨业务培训会议的 通知

2016-04-05 16:26 admin

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宁波地区仲裁员:

2015年12月22日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了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我委先后赴上海、杭州颁发了新一届仲裁员聘书,现决定定于4月14日对宁波地区仲裁员统一举行颁发聘书仪式,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届仲裁员业务素质,会后同时举行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定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8点30分在宁波市行政中心4号楼会议中心401会议室召开(会期一天)。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

二、参加人员: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宁波地区仲裁员。欢迎本委宁波地区外仲裁员安排好工作参加培训。

三、会议议程:

(一)颁发聘书、通报奖励(8:30-9:00)

1、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宁波地区仲裁员聘书颁发仪式;

2、通报奖励2015年度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律制度推广积极分子、优秀仲裁员、优秀案例、优秀文书,仲裁办优秀个人、处室;

(二)业务培训

1、上午9:00开始由原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仲裁员沈四宝老师讲授《仲裁员的思维》。

2、下午14:00开始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挂职最高人民法院任民一庭副庭长、《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要起草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仲裁员姚辉老师讲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请各位仲裁员提前安排好工作,要求在8:30之前到达会场。本次会议要求宁波地区仲裁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

请各位仲裁员务必于2016年4月11日前通过电话与或微信我委办工作人员联系确认。

联系人:徐玎、简明;联系电话:87657498、13806670288、18667866319;传真:87287006。

 

附件:会议临时通行证.doc


 

宁波仲裁委员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