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沈四宝等27位专家为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15-12-25 17:33 admin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文 件

甬仲发〔2015〕13号

                                                                     

关于聘任沈四宝等27位专家为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仲裁办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研究解决仲裁发展中的问题,负责为本委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对宁波仲裁委的工作和发展提出建议,推动宁波仲裁事业发展,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宁波仲裁公信力。根据《宁波仲裁委员会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经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沈四宝等27位专家为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沈四宝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主任:牛太升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席

秘书长:张炳生  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委  员:

周晓燕  商务部欧洲司司长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生导师

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龙翼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杜焕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姚  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姚欢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黄  勇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北平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赛波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

丁  伟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晓红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林燕萍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林彬  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翁国民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钱弘道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永明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郑孟状  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

郑曙光  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易  凌  浙江万里学院法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

童全康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党亦恒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徐建民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会长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