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员会调解员、联络员选聘公告
2015-04-08 15:46
admin
为了做好诉讼外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为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强与各行业、企业联系,本委拟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选聘一批仲裁调解员和仲裁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解员选聘条件
1.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守本委规定;2.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有一定法律知识或经贸专业知识;3.热爱仲裁调解工作,遇有调解任务在通知其本人后能调剂时间接受任务;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6周岁;5.正在行业、街道、调解组织从事和曾从事法律或调解工作优先。
二、联络员选聘条件
1.热爱仲裁事业,能在商会、行业、企业中积极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2.行业协会或商会专职负责人或法务人员,企业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选聘程序
1.申请担任调解员、联络员的,需填写《登记表》,《登记表》可从本委网站http://www.acnb.org.cn/下载。申报材料除纸质的登记表(含二张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需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含电子照片)一份,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至本委。
2.对于不聘任人员,所交材料恕不退回。
本委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36号4楼
联系电话:0574-87657498,传真0574-87287006
联系人:徐玎,邮箱:nbzcwyh@163.com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
宁波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登记表
宁波仲裁委员会联络员登记表
一、调解员选聘条件
1.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守本委规定;2.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有一定法律知识或经贸专业知识;3.热爱仲裁调解工作,遇有调解任务在通知其本人后能调剂时间接受任务;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6周岁;5.正在行业、街道、调解组织从事和曾从事法律或调解工作优先。
二、联络员选聘条件
1.热爱仲裁事业,能在商会、行业、企业中积极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2.行业协会或商会专职负责人或法务人员,企业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选聘程序
1.申请担任调解员、联络员的,需填写《登记表》,《登记表》可从本委网站http://www.acnb.org.cn/下载。申报材料除纸质的登记表(含二张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需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含电子照片)一份,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至本委。
2.对于不聘任人员,所交材料恕不退回。
本委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36号4楼
联系电话:0574-87657498,传真0574-87287006
联系人:徐玎,邮箱:nbzcwyh@163.com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
宁波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登记表
宁波仲裁委员会联络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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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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