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宏主任应邀为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授课

2021-10-28 14:16 综合处

10月27日下午,张光宏主任应邀为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作题为“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中法律风险防范”的主题讲座。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100余名领导干部参会。


作为我委“送法进企业 助力开新局”的第四场讲座,张光宏主任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署中遇到的典型问题,结合民法典实施以后带来的一系列裁判规则的变化,围绕“如何避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避免签订的合同条款发生歧义、合同中约定政府工程的结算以审计为准的裁判规则、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合同尾部“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生效约定的区别 、合同签订中假人真章、真人假章的合同效力”六个方面进行讲解。讲课中,运用大量的仲裁及审判案例重点讲解《九民会议纪要》在真假印章引发的纠纷是“看人还是看章”、对政府工程项目需审计的,如何进行明确、有效的约定,提示企业在合同签署中如何防范经营风险。受到在座学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