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召开仲裁委员会换届暨第六届一次全体会议

2020-01-07 13:17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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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仲裁委员会第六届一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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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仲裁委员会主任陈仲朝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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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顾立群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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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陈文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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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办主任、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张光宏向全会作汇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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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合影)

2020年1月6日下午,宁波仲裁委员会换届会议暨第六届一次全体会议在宁波市政府行政会议中心召开。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仲裁委员会主任陈仲朝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顾立群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陈文岳,仲裁办主任、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张光宏以及第六届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仲裁办中层以上干部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陈仲朝主任代表市政府宣读聘请第六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根据主任会议会议通过的议程,由张光宏副主任向全会就章程修改建议、第六届宁波仲裁委员会拟聘任仲裁员情况、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宁波仲裁委员会财务审计报告作了汇报与说明。全体组成人员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和报告。

最后,陈仲朝主任作了重要讲话。陈仲朝主任充分肯定了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对仲裁一线上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对仲裁委顺利组建及其新任组成人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新一届仲裁委认真领会上级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使宁波仲裁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并对新一届仲裁委员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审时度势,深刻认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办、国办的《意见》更是为仲裁事业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机遇。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高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是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高品质深化对外合作的需要,不断加大仲裁工作力度。二是明确重点,为宁波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在服务对外开放、化解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完善机制,切实提升仲裁工作整体效能。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宁波仲裁公信力;突出品牌特色,扩大宁波仲裁影响力;有效整合资源,提升宁波仲裁服务能力。希望新一届仲裁委不辜负领导的期望,认真贯彻落实好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仲裁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自2015年12月22日换届以来2019年底,共受理各类案件6087件,比前四届受案总数4048件多2039件,增长50.37%;审结各类案件5623件,比前四届审结总量3848件多1775件,增长46.13%;争议标的额达117.61亿元,比前四届争议标的64.22亿元多53.39亿元,增长83.14%。裁决案件3131件,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67件,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率为1.19%,仅1件案件被法院裁定撤销,1件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案件质量水平居全国前列。先后获得“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服务奖”、“东南片区优质仲裁公信力建设奖”、“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公信力建设奖”。2019年被司法部拟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目前正在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