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二次成员大会圆满召开

2018-05-14 17:32 admin

新闻作者:建设工程法律评论



2018年5月12日,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下称“常设论坛”)第二次成员大会在北京建筑大学召开。70余位成员和观察员代表、第五、六、七工作组成员及特邀嘉宾出席。



此次大会分为上下两个半场,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张晓霞教授主持上半场会议。北京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院长姜军教授作为本次成员大会的承办单位代表首先为本次大会作了欢迎致辞。姜院长指出在建筑行业对专业法律的需求越来越大的今天,常设论坛为建筑工程与法律的结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期待常设论坛能为中国建设工程法律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随后,陈福勇主席作了开幕致辞,并且对常设论坛的发展作了展望,希望常设论坛能够区别于其他的行业组织、协会,拥有鲜明的旗帜和特征,也期待着常设论坛能够进一步走出国门,实现更加国际化的发展。


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张晓霞主持


北京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院长姜军教授致辞


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致辞


        贾珅秘书长和常设论坛专家咨询委员会主席辛正郁先生分别就常设论坛发展情况进行了汇报。贾珅秘书长首先通过与孙巍秘书长问答互动的方式介绍了成员和观察员大家庭的成长对于常设论坛的影响、设置工作组的契机与内在逻辑以及常设论坛的成果,多角度地展示了常设论坛成立以来的发展情况;最后他简要表达了自己对于常设论坛发展的看法,希望常设论坛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也希望常设论坛可以提供多样的活动方式以实现常设论坛的可持续发展。辛正郁作为常设论坛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席,则着重汇报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职责、成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常设论坛的国际交流所作贡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事业发展处副处长贾珅汇报论坛发展情况


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辛正郁汇报论坛发展情况


        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法律与风险部副总经理李志永先生以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解学锋先生作为第六、七工作组的代表,分别汇报了第六工作组、第七工作组的工作情况。李志永先生从研究规划与调研意义、出版规划及调研开展方法、成员构成等角度汇报了第六工作组的工作情况。解学锋法官则从信息技术、互联网+的发展为切入点,着重介绍了第七工作组的选题要点,并以调研背景和方向、工作组的基本情况、调研的基本内容为思路,向与会者汇报了第七工作组的工作情况。


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法律与风险部副总经理李志永先生汇报第六工作组工作情况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解学锋汇报第七工作组工作情况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王春军律师以及山东福泽律师事务的郭兴隆律师随后则从不同的角度分别对常设论坛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观察员代表王春军发言


山东福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观察员代表郭兴隆发言


        会议下半场为“第五工作组成果专题研讨”,由樊奇娟副秘书长主持首先,常设论坛副主席、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第五工作组成员董连和介绍了第五工作组的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据指引》”(以下称“《证据指引》”)的创作背景。他指出,《证据指引》是工作组在综合研究了大量的诉讼、仲裁案例以及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行业规则的基础上所作出的成果,一方面希望《证据指引》可以为当事人在举证责任、举证目的、收集证据、日常证据管理等方面提供方向性的指引,另一方面也希望《证据指引》能够在争议解决过程中为裁判者进行清晰和规范的审理提供准确的指引。常设论坛副主席、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第五工作组成员常宏磊向与会者讲解了《证据指引》的选题意义,并从内容、观点以及时间三个维度分析了《证据指引》的局限性。淮南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第五工作组成员李明友则以他多年来从事仲裁的工作经验为出发点,向与会者分享了《证据指引》的意义。


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案管一处副处长、常设论坛副秘书长樊奇娟主持


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董连和介绍《证据指引》的创作背景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宏磊介绍《证据指引》的选题意义

 

淮南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李明友介绍《证据指引》的意义


        第五工作组联席召集人汤雷代表工作组向与会者介绍了《证据指引》的总体结构框架和篇章安排。之后,第五工作组的六位成员亓培冰、周利明、汤雷、陈旻、高印立、曹文衔依次向与会者引领介绍和讲解了合同主体与诉讼(仲裁)主体、合同效力、工程价款、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期延误与索赔、工程质量与保修六个章节的内容。徐寅哲、朱永超、余涛、王春军、张培亮、袁海兵、林永泉、陈杰、李高来、郭兴隆、檀中文、谢瑜昱等与会人员对于《证据指引》的重点条文和问题,例如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工程保修阶段质量责任的免除、关于工程设计人的举证、单方委托的工程质量鉴定等问题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讨论和提问。工作组的成员也认真听取了与会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且表示会继续斟酌,不断完善《证据指引》,使其能够得到更好的实际运用。


方达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亓培冰解读《证据指引》第一章


宁波北仑区法院法官周利明解读《证据指引》第二章


北京天同(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汤雷解读《证据指引》第三章


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陈旻解读《证据指引》第四章


北京市采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高印立解读《证据指引》第五章


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曹文衔解读《证据指引》第六章


来自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的观察员代表朱永超提问


来自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观察员代表檀中文提问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观察员代表徐寅哲提问


孙巍秘书长接着对会议做了总结性的发言,简要介绍了第五工作组、第六工作组、第七工作组未来的工作安排,并且表示常设论坛将在九月份启动第八工作组和第九工作组,向有兴趣、有能力的各位同行发出邀请,希望大家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的法律共同体。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作最后总结


大会最后由赵健主席作闭幕致辞,他对全体成员单位、工作组的各位成员专家、与会人员以及北京建筑大学等各方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二次成员大会在掌声中落下帷幕。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赵健作闭幕致辞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二次成员大会圆满结束


        常设论坛对北京建筑大学就本次成员大会给予的有力、周到支持表示真诚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