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办开展内部业务学习
				2017-06-28 18:48
				综合处
			
			
			



6月26日下午,仲裁办组织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律师陈建荣应我委办张光宏主任邀请,以“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点法律问题”为题作学习辅导。辅导理论与案例分析交叉并重,精彩地阐述了如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方法、经验和技巧。
学习后,陈律师还就上市近三年盈利的条件是否有例外、公司员工持股改制的限制等提问同大家进行了交流探讨。学习辅导受到大家好评,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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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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