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办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系列活动之七——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09-02 15:14
				综合处
			
			
			




8月29日下午,仲裁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审理处戴菁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条例》,毛纪华副主任作了点评,他指出我们党内问责规定有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发展历程,本《条例》是在十八大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的出台的,规制范围覆盖了各级党组织,瞄准了关键少数,明确了问责的主体、对象,并对六种问责的情形划分了七种不同问责方式。《条例》是关于问责方面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在思想和行动的上加强自我警示与告诫。
张光宏主任作了总结。他强调,“政治问责”自古就有,当前应当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出台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只有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才能打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保障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对近期工作他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杭州G20峰会召开在即,要聚精会神做好本职工作,对具有敏感因素的案件要及时上报。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要把工作和个人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自觉服从大局,主动维护和谐稳定的G20舆论环境。三是进一步提高国际化意识。要认真学习此次赴芬兰和瑞典仲裁考察所见所得,以国际化视野,再认识仲裁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意义、减少仲裁协议效力和仲裁员的形式限制、仲裁与司法有机衔接制度等方面特征,切实提高自身认识水平和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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