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张光宏主任参加2015年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

2015-04-20 14:54 admin

4月9日,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在杭州举行。各设区市法制办、各仲裁机构及分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夏利阳主持,并作了主要讲话,我办张光宏主任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办发(2015)33号《关于进一步发挥民商事仲裁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作用的若干意见》。各法制办、仲裁机构负责人一致表示,省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之际出台上述若干意见,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加大对仲裁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为深入推行仲裁制度、仲裁机构履行仲裁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极大鼓舞了全省仲裁工作者的积极性,必将推动我省仲裁工作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就如何贯彻上述意见大家纷纷提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夏利阳副主任对各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夏利阳副主任首先介绍了省政府出台上述意见的背景情况,一方面全省仲裁工作经过二十年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仲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政府把支持仲裁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仲裁社会功能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党委政府也需要仲裁工作发挥更大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功能。接着,就下一步如何学习好、理解好、落实好省政府文件精神,夏利阳副主任提出:一是各市法制办要向市政府书面汇报好省政府文件精神,并要求争取市政府根据各仲裁机构实际情况发文解决一些具体困难,并将仲裁工作纳入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各仲裁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通过仲裁规则修改、提高仲裁员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培养、加强仲裁机构的机制建设等,将仲裁调解纳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仲裁公信力。三是仲裁工作要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拓展服务空间上下功夫,要做到实实在在的服务。最后,夏利阳副主任提出要建立上下互动工作格局,仲裁委要及时将工作情况和好的做法上报省法制办,便于上下联动沟通。